- 邮寄地址
- 陕西 西安
- 职位
- 1
- 生日
- 1986 年 7 月 8 日
- 阅读权限
- 200
- 最后登录
- 2014-6-13
- 在线时间
- 887 小时
- 积分
- 32703
- 精华
- 6
- 记录
- 0
- 主题
- 439
- 分享
- 0
- 威望
- 28552
- 古币
- 6
- 性别
- 男
- UID
- 20434
- 帖子
- 3
- 好友
- 119
- 日志
- 0
- 相册
- 3
- 注册时间
- 2009-6-11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1初来乍到 - UID
- 20434
- 帖子
- 3
- 相册
- 3
|
发表于 2009-7-22 08:37:06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西安天气旅游攻略论坛。 立即注册 已有账号? 点击登录 关闭
昨(21)日记者获悉,陕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试行办法日前制定,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非法使用童工等现象的,劳动部门将随时向社会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试行。 根据规定,省、市、县(区)劳动行政部门对本级管辖的用人单位中,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劳动违法行为引发30人以上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非法使用童工;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行政部门实施劳动监察;存在其他劳动重大违法行为的,视情节严重或影响,可向社会公布。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工商、建设、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