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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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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余杭警方代表表示,已先后两次到达渭南,向刘超龙当面致歉,并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昨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巩金地致电本报,表示此前确系误会,目前已经搞清楚怎么回事造成的,但是具体原因他不愿意透露。巩金地说,从21日到现在,他们已经先后两次赶到渭南向刘超龙和家人当面致歉,并愿意给予经济赔偿。刘超龙昨天说,余杭分局的确分别在21日晚、25日向他道歉,并提到经济赔偿,但自己为何会被列为逃犯,余杭警方一直未给出合理解释。
事件回顾:
昨日上午11点,在渭南市区做生意的刘超龙再一次从派出所放出来。原来,从18日到21日,4天时间他分别被渭南蒲城县杜家派出所和渭南市临渭区环北路派出所带走协助调查,理由是他是杭州余杭警方通缉的“网上逃犯”,涉嫌猥亵妇女。后经当事人多次与余杭警方来陕办案人员交涉,才搞清楚这是一场误会。
突然被民警带走协助调查
据当事人刘超龙介绍,他32岁,是渭南市经开区东刘村人,和妻子田晓娟在渭南市区一建材市场经营石材店。3月18日下午2时左右,正在做生意的刘超龙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是让他出门取快递。出门后,刘超龙遇到了蒲城县杜家派出所的民警,说他与一起案件有关,让他协助调查。刘超龙就跟着民警走了,期间他给妻子打了一个电话告知此事。刘超龙从民警处得知,他被带走的原因是被杭州余杭警方网上通缉。理由是:3月12日,一名叫“王刚”的男子在杭州市余杭区驾驶一辆银灰色小轿车送一个妇女回家时,在车上对这名妇女进行猥亵后逃逸,后经确定“王刚”的真实身份就是刘超龙。
接到丈夫电话后,田晓娟安顿好孩子,就急忙和朋友赶到蒲城,同样被告知刘超龙是网上通缉的逃犯。当天晚上田晓娟但并没有见到丈夫,19日一大早她又和父亲、姐夫、表弟来到派出所,得知丈夫已经被送到看守所了。“我丈夫一直就在渭南,根本没出陕西,一定是搞错了。”她一再解释,但派出所民警表示,网上显示刘超龙为逃犯,他们负责抓人,如果真有什么问题,杭州余杭警方随后就要过来提人,刘家人可以当面询问。
经查 网上通缉令被删除
20日下午杭州市余杭分局的3位民警来到蒲城,刘家人一直和余杭警方交涉。刘超龙说:“余杭警方让我们找一个证明我没有作案的证人,调查完后他们可能觉得我是被冤枉了,就说让我回家。”于是,下午6时刘超龙从看守所回家。“20号晚上9时34分,余杭派过来的警方领导给我打过电话,他说‘请你理解我们,我们也是依法办事的,我们也是根据法律走程序的’。”田晓娟说。
20日晚上11时,刘超龙和妻子一起回到了渭南,想着折腾了3天,这下可以睡个踏实觉了,田淑娟和刘晓龙就在临渭区一家宾馆用刘超龙的身份证登记一间房。原想着没事了,昨天早上7时20分左右,他们又被一阵敲门声惊醒。“进来几个警察,说我是网上逃犯,”随后,刘超龙又被带到了临渭区环北路派出所。
刘超龙赶紧电话告知了仍在蒲城的余杭民警,余杭民警赶到环北路派出所。刘超龙说,经澄清后,渭南警方让他签“释放”通知书,但他一度因生气拒绝签字。最后,余杭警方当面给他删除了网上通缉令,他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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